警情通报丨第10期

2022/11/15  

警情态势

2022年9月30日至11月3日,华商学院增城校区发生诈骗警情共5宗(管理学院、数据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传播与传媒学院),损失金额约3.1万元,其中虚假购物2宗,冒充客服、虚假服务、冒充“公检法”各1宗。

 

警情通报

2022年10月5日,某同学被冒充客服诈骗4567元。2022年10月15日,某同学被冒充“公检法”诈骗25500元。

2022年10月15日,某同学找人代考体能测试被骗15元。

2022年10月17日,某同学被嫌疑人使用共享屏幕进行虚假购物被骗500元。

2022年11月1日,某同学在小红书参加活动购买商品被骗1000元。


校园常见诈骗手法

冒充客服类诈骗:

不法分子冒充购物网站客服工作人员给受害人打电话,通过非法渠道获取购物信息和个人信息,谎称受害人购买的产品质量有问题,需要进行退款赔偿,或声称由于系统、平台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开会员,此后每月会进行扣费,询问受害人是否进行相关操作以关闭会员。不法分子会诱导受害人在虚假的退款理赔网页填入自己的银行卡号、密码、手机号、验证码等信息,从而将受害人银行卡内的钱款转走。

虚假购物类诈骗:

不法分子通过构建网络交易平台及软件,或者在网络社交工具(微信朋友圈)、网页等渠道发布商品广告信息,以优惠打折、海外代购、低价转让、0元购物等方式为诱饵,诱导被害人在非官方购物平台上进行交易,待被害人为购物付款后,就会以各类理由延迟、拒绝发货,或者直接失联,被害人到最后也不会收到约定的商品、货物。

冒充“公检法“诈骗:

不法分子电话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涉案、洗钱、骗保等理由,以需要核查资金为借口,(主叫号码大多从境外转入,回拨一般是关机或呼叫转移)利用公检法威信力,击破受害人心理防线,使其陷入恐慌,失去判断,诱导受害人说出银行卡、信用卡等个人信息。(公安局或国家其他机关是不会通过电话及各种转接办案)通过聊天工具发送“拘留证”、“逮捕证”、“通缉令”等文书材料,进一步击溃受害人心理防线,消除受害人心理疑惑。(公检法工作人员不会将工作证件在网络上出示)让受害人配合调查资产情况,进一步套取受害人个人信息和手机验证信息,实施诈骗。

典型案例

2022年10月,广州某大学学生被虚假购物诈骗5000元。受害人欲在“闲鱼”APP内购买一部二手手机,对方称在“闲鱼”不方便下单,让其在微信联系。加上微信后,对方给受害人发来一个商品链接,受害人打开链接支付了5000元。随后他发现链接内没有订单信息,才意识到被骗并报警。

温馨提示

1.公检法不会电话办公、办案,更不存在安全账户的说法。

2.切勿与陌生人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这样的操作会让你在陌生人面前毫无秘密可言。

3.正规网络商家退货退款无需事前支付费用,事前要求转账都是诈骗,切勿以身试法。

4.网上交易走正规平台,对异常低价的商品提高警惕。

5.陌生、长串号码来电,自称客服来电,勿轻信。

6.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打开电话预警功能,不慎上当,即刻报警!!!

 

END

编辑:陈冬梅

初审:谢贤康

复审:梁  艳

终审:杨燕平

广州华商学院后勤保卫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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