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两卡”警情
公安机关通报,我区 11 所院校近百名学生涉及租、借银行卡警情,我校也有学生“中招”。某同学在网上看到一个兼职信息:“出租银行卡用于开淘宝店,可轻松赚钱”,于是将银行卡租给对方通过网上银行进账出账了几笔钱。直到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才发现银行卡涉嫌用于非法交易。
有偿使用闲置银行卡
100元每天日结?
将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
不费吹灰之力就月入千元?
此等“躺平”赚钱的好事
让不少人都心动不已
信了这轻松又赚钱的“美差”
你就可能上了骗子的当
甚至还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躺赚”?不存在的!
千万别信!!!
“断卡行动”断的哪些卡
“断卡”行动中的“两卡”指广义上的电话卡和银行卡。电话卡包括手机卡、物联网卡等。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等。
任何一宗电信网络诈骗,都离不开信息流(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对被害人进行洗脑)和资金流(通过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转账)两个要素,而信息流和资金流最重要的载体就是手机卡和银行卡。
为什么实施“断卡”行动
“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不但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诈骗,还会用来进行网络贩毒、网络赌博,而这些钱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走账,难以追查和打击。每年因诈骗、网赌而上演的家庭悲剧不计其数,给我国社会治安和家庭幸福造成了严重威胁。
“断卡”行动打击对象
01开卡团伙
自行或组织前往银行、运营商或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办银行卡、电话卡的人员。
02带队团伙
在各类QQ群、微信群等发布收购银行卡、电话卡信息,与开卡团伙交易,支付费用后将“两卡”交给收卡团伙的人员。
03收卡团伙
接收带队团伙的银行卡、电话卡,交送贩卡团伙的人员。
04贩卡团伙
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的银行卡、电话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开办贩卖“两卡”的后果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依法加大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冒名开户惩戒力度,主要措施包括:
01限制业务
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相关个人新开立账户。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
02信用惩戒
人民银行将相关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03刑事处罚
出租、出借、出售和买卖银行账户的行为还可能触犯法律,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罪名,人民法院、检察院将依法从快从严惩处。无法刑事处罚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治安处罚法等顶格处理。
“断卡”行动 我们能做什么
(一)不轻信陌生人,不贪图小利,个人名下的电话卡、银行卡不转借、出租、售卖。
(二)保管好个人信息,谨防泄露。
(三)若发现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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