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消防月,上线啦!

2021/11/01  

消防知识一

消防,不仅仅是扑灭火灾的意思哦。消防即是消除隐患,预防灾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

“消防”一词,最早于西晋传入日本,于近代传回中国。最早见于亨保九年(清雍正二年,1724年) ,武州新仓郡的《王人帐前书》,有“发生火灾时,村中‘消防’就赶到”的记载。

“御灾防患”,各级地方行片长官职责所在,他们为保一方平安,也曾大力推行“火政”。像汉代成都太守廉范,唐代岭南节度使杜预、永州司马柳宗元,宋代的户县知县陈希亮,明代徽州知府何歆等,因大力推行“火政,造福人民,“民感之,史家为他们立传,人民为他们建祠立碑,有的古迹至今犹存。消防的历史有待大家去探究了。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是消防的工作方针。消防安全,人人有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018年10月9日10时,“公安消防部队移交应急管理部交接仪式”举行,53年的消防部队成为历史。2018年3月,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公安消防部队转到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

应急管理部门被赋予新的职能。如对辖区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制订和公布消防产品相关政策;向本级人民政府书面报告重大火灾隐患等。

 

                         “忠诚可靠、赴汤蹈火、服务人民”

每个消防员都是我们心中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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