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汛期防汛防风工作的通知

2019/04/30  

各部门:

五一假期临近,广东省目前已经进入雨季汛期,为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汛期校园安全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各部门要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部门防汛防风工作,适时开展防汛防风宣传教育及培训活动,现就加强防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注气象信息

(一)要养成关注气象信息的好习惯,台风、雷暴等不良天气来临期间要时刻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

(二)台风、雷暴等不良天气信息事关社会正常秩序管理,不在网络上发表不实的言论。

二、加强宣传教育

(一)各部门要对本部门的师生员工进行专项的防汛防风安全知识教育,提高预防和自救能力。

(二)要教育师生员工无论在校内还是离校在外,都要提高自己的防汛防风意识,做好自身的防范。

三、加强自检自查

(一)及时关好办公室及宿舍的门窗,包括卫生间的排气窗以及其它出风口,要侧重检查门质、门锁是否坚固,门与门框、窗户之间是否存在较大缝隙、阳台玻璃窗是否出现裂痕或松动的现象。

(二)及时检查电线电路是否存在短路、漏电等情况,要确认电源、电器、煤气等设备是否关闭。

(三)教师公寓由入住教师自检自查,将阳台、窗台、屋顶等处的花盆、杂物等易被大风刮落的物品,及时搬移到室内或其他安全地方。

(四)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上报物业维修处理。

四、落实防御措施

1.各部门要对在校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极端天气期间严禁私自到室外活动,人员尽量呆在安全、坚固的房屋内,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台风可能会造成停水停电现象,请自行储存必要的食物、水、药品、手电筒等日常生活用品。

3.请教职员工选择好机动车的停放地点,以免车辆受损。

4.台风期间尽量避免外出,防御大风、雷电、内涝、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5.如在室外遇到大风天气时,要注意围墙、街道的树木、广告牌等易倒物,经过高层建筑时,留意阳台花盆等高空坠落物,以免受到伤害;尤其要特别注意道路坑洼情况,要远离电线杆、公交站牌等区域,防止受次生灾害的侵害。

6.牢记求助报警电话,如遇紧急危险情况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求助。(校内报警电话:8266891166110;增城应急办:82738300。)

特此通知。

 

 

 

后勤保卫办公室

20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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