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增强广大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增城警方持续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全力守护交通安全
为广大市民平安出行
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近年来,由于“摩电”车辆出行较为方便,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部分驾乘人员为图便利而无视交通法规,将安全抛诸脑后,轻则扰乱通行秩序,重则引发交通事故,此类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对自身和他人安全构成威胁,也对社会秩序和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有鉴于此,3月26日,增城警方集中警力重点对“摩电”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
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142宗!
在我区的主干道、重要路口
增城警方设置执勤点
对“摩电”车辆
无证驾驶、逆行、闯红灯、
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
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做到“发现一辆、核查一辆”
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切实改善路面安全通行秩序
执法的同时
向市民针对性地普及
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提醒做到文明守法、安全出行
行动中
增城警方在我区设置执勤点30个
共查处“摩电”车辆
各类违法行为2142宗
增城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
行动期间
执勤警力将结合日常勤务安排
采取静态和动态查处相结合等方式
对我区“摩电”车辆通行集中路段
交通违法和事故高发点段
进行精准整治
“我们将以全区公安机关联勤联动机制为牵引,适时邀请广州交警支队异地用警,发挥大兵团作战合力作用,持续加大对涉‘摩电’车辆等易扰乱秩序、易肇事肇祸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打击,筑牢我区的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骑行摩电时
如果无视法规、“横冲直撞”
不仅影响道路交通秩序
还会令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
01
请勿随意在马路穿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
骑行电动自行车过马路时,请注意车辆盲区,不要在机动车之间随意穿梭,避免“鬼探头”事故的发生。
▲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鬼探头”,被小车撞飞。
提醒: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过马路时下车推行,能更好观察路况,避免与行人发生冲突、引发事故。
02
骑行需戴好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头部受到撞击后,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危及生命的情况。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没佩戴头盔,被货车撞到后死亡。
提醒:
正确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驾乘人员均须正确佩戴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03
请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被小车撞到。
提醒:
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未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1.5米的范围内行驶。
增城警方呼吁广大市民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头盔,确保安全车速。
●不闯灯、不超载、不随意穿插,摩托车、非机动车在有设置专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必须驶入专用车道内,在没有专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时,则必须在道路右侧行驶,各行其道,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来源: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广东交警、增城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