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华商校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州市增城区发改局增发改函【2016】86号《关于调整我区自来水价格相关问题的批复》的文件要求,结合华商校区各单位和各部门用水实际情况,自2016年12月1日起华商校区实施新的用水收费标准,水价调整情况详见下表:
用户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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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水价调整情况(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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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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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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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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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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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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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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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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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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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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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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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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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街、基建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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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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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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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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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堂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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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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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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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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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水价已含污水处理费0.63元/吨)
特此通知。
华商教育集团行政部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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