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华商校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2016/12/06  

 

 

关于调整华商校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州市增城区发改局增发改函【201686号《关于调整我区自来水价格相关问题的批复》的文件要求,结合华商校区各单位和各部门用水实际情况,自2016121日起华商校区实施新的用水收费标准,水价调整情况详见下表:

 

用户类别

校内水价调整情况(元/吨)

调整前水价

增加价格

调整后水价

学生用户

1.88

0.31

2.19

教职工用户

1.88

0.31

2.19

商业街、基建用户

2.71

0.31

3.02

饭堂用户

2.36

0.31

2.67

 

(调整后水价已含污水处理费0.63/吨)

 

特此通知。

 

 

 

华商教育集团行政部

 

201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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